文章分類Article

房子被法院查封,租客還能繼續住嗎?這時你需要了解「買賣不破租賃」/桃園律師事務所/中壢律師事務所

 

 

參考法條:


 

註1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:第1項: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,欲保全強制執行者,得聲請假扣押。前項聲請,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,亦得為之。
註2 民事訴訟法第523條:第1項: 假扣押,非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者,不得為之。
註3 民法第425 :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,承租人占有中,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,其租賃契約,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。前項規定,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,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,不適用之。
 
 

 

 

TOP